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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多起基层办事大厅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脱岗、睡觉等行为被曝光,在网络上掀起轩然大波,群众对此类现象深恶痛绝。笔者认为,迟到脱岗等行为看似是小问题,实则是作风不严不实的表现,本质上是党性问题,不仅直接伤害干群感情,还慢慢侵蚀党的执政基础,不容小觑更不可忽视。
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基层治理中从来都不是空洞的理论表述,反而充满了与柴米油盐息息相关的“人间烟火气”。作为一名党员干部,特别是与群众“面对面”的办事大厅干部,要时刻牢记“为党履职、为民尽责”,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和热情的工作态度,把解决群众需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服务的“小窗口”赢得群众的“好口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真抓实干、开拓进取,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积极担当的精气神为党和人民“履好职、尽好责”。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部分,对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提出了明确的工作纪律要求。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站稳人民立场,聚焦群众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坚定不移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将监督“触角”延伸到基层干部权力“末梢”,对不履行工作职责,擅自脱岗、随意替岗、漏岗离岗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持续营造严的氛围、干的氛围,切实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工作作风真正向严实深细转变。
于细微处见知著。要从干部按时到岗、全程在岗等小事小节抓起,推动树立风清气正、办实事、能干事的良好形象,构建起新时代和谐融洽的干群关系,不断夯实党的执政根基。(浔阳区纪委监委 袁新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