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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强调,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然而,个别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初心失守、作风漂浮,甚至腐化堕落,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为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震慑,现将我市近期查处的3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永修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干部颜冰侵吞养老保险费,严重损害社保基金安全问题
经查,2017年3月至2021年6月,颜冰在永修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原社保局)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多名群众补缴或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归其个人使用,数额特别巨大。9月,颜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10月,颜冰受到政务开除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永修县纪委监委已对相关人员启动追责问责。
二、瑞昌市横港镇对饮水工程疏于管理,导致群众饮水难问题
经查,2019年6月,横港镇嵋荣村畲下组启动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但工程竣工后,横港镇水管站站长范火成未跟踪了解使用情况,嵋荣村党支部书记余锦平和畲下组组长杨小龙对饮水工程未接通使用的问题听之任之,导致群众饮水问题一年多未得到解决。8月,范火成、余锦平和杨小龙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在非机动车登记上牌工作中强制群众购买保险,导致增加群众负担问题
经查,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第一大队、第三大队、湖口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在非机动车登记上牌工作中存在强制购买保险、由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代办上牌业务、限制服务时间等问题。10月,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车管所所长虞功伟受到警告处分;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第一大队车管中队中队长胡启冀、第三大队车管中队中队长樊宏才受到诫勉处理;湖口县公安局副局长、交管大队大队长王小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免去交管大队大队长职务;湖口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车管所负责人崔初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3起典型问题,有的对群众救命钱下手,大肆侵吞养老保险金;有的把民生工程当成摆设,任由饮水项目“躺着晒太阳”一年多;有的侵害群众的自主选择权,工作方式简单粗暴,机械化搞“一刀切”。这些问题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相关人员受到严肃查处,教训非常深刻。
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持之以恒改作风、树新风,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导向,时刻把人民群众幸福不幸福、快乐不快乐、满意不满意作为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根本标尺,把工作做到人民群众的心坎上,用自己的辛苦指数提升老百姓的幸福指数。
各地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树牢问题导向,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深入排查本地本部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充分认识到让人民生活幸福就是“国之大者”,纵深推进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深入治理民生领域的“微腐败”、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让人民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收获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