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浔阳区关于2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问题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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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春将至,为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底线意识和规矩意识,坚决遏制节假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问题出现。现将近期查处的 2 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问题通报如下:

一、白水湖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廖阳酒驾问题。2022年10月25日,廖阳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2022年12月16日,廖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湓浦分局职工凌青酒驾问题。2022年6月21日,凌青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2022年11月24日,凌青受到延长中共预备党员预备期一年的处理。

上述2起酒驾典型案例,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纪法意识淡薄、规矩意识不强,对于酒驾醉驾的危害性认识不够,心存侥幸,缺乏敬畏。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深刻吸取教训,引以为鉴,始终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将纪律挺在身前,规矩严记心中,带头树立好、维护好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新春即将来临,既是阖家欢乐的珍贵时刻,也是酒驾醉驾问题的多发易发阶段。节点亦“考点”,年关亦“廉关”。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坚决遏制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作为正风肃纪的重中之重,切实督促广大党员干部抓好“考点”、守住“廉关”。区纪委监委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违纪违法案件“零容忍”,一律从严查处、通报曝光,并严查酒驾醉驾背后的“四风”问题,不断释放执纪执法越往后越严格的强烈信号,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