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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区委第六轮巡察完成进驻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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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十一届区委第六轮巡察对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人民路街道等5家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截至4月8日,区委第六轮巡察各巡察组完成进驻工作。

被巡察党组织分别召开巡察进驻动员会。会前,各巡察组组长与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见面沟通,通报巡察工作有关安排。会上,传达了十一届区委第六轮巡察动员部署会精神,各巡察组组长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精神、新部署、新要求,作了动员讲话,各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

本轮巡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守政治巡察定位,以“两个维护”为根本任务,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党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被巡察单位职能责任和“三定”规定,查找政治偏差,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履行职能职责,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事业发展。

本轮巡察进驻时间为55天。巡察期间,设置联系电话、举报信箱和电子信箱,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件,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本轮巡察受理信访时间截止2024年5月31日。